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一流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浙水院〔2024〕33号)要求, 学科处组织了申报工作。经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自主申报、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并经校长办公会审定,现将拟立项第一批校级一流学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学科处、纪检监察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