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研究生联合培养定向合作单位的通知

作者:方晔发布时间:2021-04-13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促进学校联合培养研究生教育可持续发展,争取我校与省内兄弟院校开展定向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学校拟开展专业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定向合作单位(以下简称“合作单位”)的推荐工作。原则上,省内定向专业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一个专业只对接一所省内高校的一个学院。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作单位推荐原则

1)必须是省内高校,优先推荐市内高校(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等);

2)优先推荐合作单位与我校有对应学科,且二级学院间有良好合作关系的高校;

3)每个二级学院(部门)推荐一所高校。

二、相关要求

各单位填写《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推荐表》(见附件),于416日前上交电子材料,纸质稿一式两份签字盖章报送科技处1211办公室聂会老师。

 

附件: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推荐表

科技处

2021413

附件: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推荐表

 

学院(部门)(盖章)  我校二级学院(部门)          

推荐省部合作高校情况

推荐省内合作高校名称

 

联培专硕专业名称

 

联培专硕所在二级学院

 

我校学科对应二级学院(部门)情况

我校二级学院(部门)名称

 

现有外聘硕导人数

 

在校联培研究生人数

 

联培研究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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