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促进学校联合培养研究生教育可持续发展,争取我校与省内兄弟院校开展定向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学校拟开展专业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定向合作单位(以下简称“合作单位”)的推荐工作。原则上,省内定向专业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一个专业只对接一所省内高校的一个学院。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作单位推荐原则
(1)必须是省内高校,优先推荐市内高校(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等);
(2)优先推荐合作单位与我校有对应学科,且二级学院间有良好合作关系的高校;
(3)每个二级学院(部门)推荐一所高校。
二、相关要求
各单位填写《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推荐表》(见附件),于4月16日前上交电子材料,纸质稿一式两份签字盖章报送科技处1211办公室聂会老师。
附件: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推荐表
科技处
2021年4月13日
附件: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推荐表
学院(部门)(盖章) 我校二级学院(部门)
推荐省部合作高校情况 | 推荐省内合作高校名称 |
|
联培专硕专业名称 |
| |
联培专硕所在二级学院 |
| |
我校学科对应二级学院(部门)情况 | 我校二级学院(部门)名称 |
|
现有外聘硕导人数 |
| |
在校联培研究生人数 |
| |
联培研究生专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