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20〕64号)精神,以及第十五批省派科技特派员的轮换、选派工作要求,日前征集了全省各县(市、区)的省派科技特派员需求,并对需求情况进行了梳理,具体见附件1-3。请各相关单位(附件4)针对地方需求,结合科技特派员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本着供需结合、精准选派的原则,推荐省派科技特派员,并于7月12日前将推荐名单(每项需求选派1名)反馈至科技处。除省级财政支持的个人科技特派员以外,其他新增科技特派员的经费均由地方县(市、区)级财政自行解决。已担任团队科技特派员成员的,原则上不得推荐为同一县域内的省派个人科技特派员。
下一步,科技厅将按照精准对接的要求,将各相关单位推荐的省派科技特派员名单进行整理,进一步征求各县(市、区)科技部门意见,并结合上一轮省派科技特派员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最终确定选派人员。
附件:关于公布第十五批省派科技特派员需求和推荐省派科技特派员名单的通知.rar
联系人:科技处方晔 联系方式:86929153。
科技处
2021年7月9日